| 編號 | 4518 |
|---|---|
| 成語 | 十全之美 |
| 注音 | ㄕˊ ㄑㄩㄢˊ ㄓ ㄇㄟˇ |
| 漢語拼音 | shí quán zhī měi |
| 釋義 | 義參「十全十美」。見「十全十美」條。 |
| 典源 | 此處所列為「十全十美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※《周禮.天官冢宰下.醫師》醫師,掌醫之政令,聚毒藥1>以共2>醫事。凡邦之有疾病者、疕瘍3>者造4>焉,則使醫分而治之。歲終,則稽5>其醫事,以制其食6>。十全為上;十失一,次之;十失二,次之;十失三,次之;十失四為下。〔注解〕(1)毒藥:指含有毒素,但可用來治病的藥物。(2)共:通「供」,音ㄍㄨㄥ。供給。(3)疕瘍:頭上及身上長的瘡。疕,音ㄅ|ˇ,頭瘡。(4)造:至、到達。(5)稽:考核、查考。(6)制其食:訂定他的俸祿。食,音ㄕˊ。 |
| 典故說明 | 此處所列為「十全十美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「十全十美」的全、美都具有圓滿的意思,而「十」是數目之足,所以「十全十美」就可用來比喻圓滿美好毫無缺陷的境界。這句成語的「十全」早見用於《周禮》。《周禮》一書相傳為周公所撰,內容記錄周朝官制。其載述「醫師」一職「掌醫之政令」,平日負責蒐集藥物,為傷病者治療,每年年終,則有稽核人員視其績效以訂出應得的俸祿。績效等級以「十全為上」,也就是:治療十個人,十個都能痊癒,為最佳;十個人中,只有兩個人無法痊癒,為其次;有三個人無法痊癒,為再其次;若有四個人無法痊癒,便為下等。後來「十全十美」這句成語可能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。 |
| 書證 | 01.《警世通言.卷五.呂大郎還金完骨肉》:「其年夫妻齊壽,皆當五旬。福兒年九歲,善兒年八歲,踏肩生下來的,都已上學讀書,十全之美。」02.《警世通言.卷二二.宋小官團圓破氈笠》:「(劉翁暗想)自家年紀漸老,止有一女,要求個賢婿以靠終身,似宋小官一般,到也十全之美。」 |
| 用法說明 | |
| 近義 | |
| 反義 | |
| 辨識 | |
| 參考語詞 | 十全十美 |